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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间三部曲01

九久小说网 2024-01-05 21:10 出处:网络 作者:Bubkes编辑:@春色满园
01雷阵雨还没有完全停止,一个赶路人就把地图塞进口袋,把行囊在疲倦的肩头调整得更舒服一些,从他避雨的那棵大榛子树下出来,走到道路中间。西天上低垂的绛紫色的夕阳,正透过云层的缝隙射出余晖,但是在前面群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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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阵雨还没有完全停止,一个赶路人就把地图塞进口袋,把行囊在疲倦的肩头调整得更舒服一些,从他避雨的那棵大榛子树下出来,走到道路中间。西天上低垂的绛紫色的夕阳,正透过云层的缝隙射出余晖,但是在前面群山之上的高空,却是青石板的颜色。道路像河流一样闪闪发亮,每棵树、每根草上都滴着雨水。赶路人没有浪费时间欣赏风景,立刻迈着矫捷而坚定的步子出发了,他刚发现要走的路比原来想的更远。这就是他目前的处境。如果他愿意回头看看——但他没有——他会看到纳德比教堂的塔顶,然后他或许就会咒駡那家待客冷淡的小旅店,旅店里似乎并无人居住,却不肯给他提供一张床铺。自从他上次在这个地区旅游以来,这里的人手都换了。他原来认识的那位元善良的老房东,换成了被女服务员称为“太太”的一个人,这位太太显然属于那种古板正统的英国旅店老闆,把客人都看作讨厌的累赘。眼下,他唯一的希望是斯德克,在群山的另一边,足足六英里开外。地图上,在斯德克标有一家小客栈。他早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不会真的对此抱有奢望,可是在这荒郊野外,委实没有别的选择。
他走得很快,带着一股执拗的劲头,目不斜视,像是通过想一些有趣的事情来缩短路程。他个子很高,肩膀有点儿圆,年纪在三十五到四十之间,穿着出来度假的知识份子特有的那种破衣烂衫。一眼看去,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一位医生或一位校长,但他并没有医生那种老于世故的神情,又没有校长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怡然自得。实际上,他是一位语文学家,是剑桥大学的研究员,名叫兰塞姆。
离开纳德比的时候,他曾希望在某个热情的农庄借宿一夜,没想到一直要走到斯德克。群山的这边一派荒凉,几乎无人居住。这片乡村萧条肃杀,毫无特色,主要种植捲心菜和芫菁,篱笆破败不堪,树木稀稀拉拉。它不像纳德比南部较为富庶的乡村那样吸引游客,而且群山把它与斯德克那边的工业区隔开了。夜幕渐渐降临,鸟儿的啾鸣声也都听不见了,四下里一片寂静,不像是英国乡村惯有的景致。他的脚步踏在碎石铺面的道路上,那声音越来越使人焦虑。
他就这样走了大约两英里,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灯光。现在他已经到了群山脚下,天也差不多完全黑透了,因此他希望那是一座像样的农庄。到了发出亮光的地方,却发现那只是一座丑陋的十九世纪的砖头小屋。他刚走近小屋,一个女人就从敞开的门口沖了出来,差点儿跟他撞了个满怀。
“请原谅,先生,”她说,“我还以为是我的哈利呢。”
兰塞姆问她,附近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借宿,使他不用走到斯德克那么远。
“没有,先生,”女人说,“比斯德克再近就没有了。我敢说在纳德比他们准有地方安排您住下。”
她说起话来低声下气,口气急躁,似乎她心里惦记着别的事情。兰塞姆解释说,他在纳德比已经试过了。
“那我就不知道了,说不好,先生。”她回答,“在到斯德克去的路上,几乎没有什么房子,没有您要的那种。只有莱斯宅第,就是我的哈利干活儿的地方,我刚才以为您是从那边来的,先生,所以我听见声音就迎出来,还以为是他呢。他早就该回家了。”
“莱斯宅第,”兰塞姆说,“那是什么?一座农庄?他们会给我提供食宿吗?”
“哦,不会的,先生。自从爱丽丝小姐死了以后,那里就没有别人了,只剩下教授和伦敦来的那位先生。他们不会做那种事情的,先生。他们连僕人都不用,除了把哈利叫去弄弄炉子什么的,哈利不进房子。”
“教授叫什么名字?”兰塞姆抱着一线希望问。
“不知道,说不好,先生,”女人说,“伦敦来的那位是狄凡先生,哈利说另外那位是个教授。哈利也弄不太清,您知道,他脑子有点不灵光,所以我真不愿意他这么晚回来,他们说每天六点钟打发他回家的。这倒不是说他干活不卖力。”
女人说话声音单调,词彙有限,表达不出多少情绪,但兰塞姆站得离她很近,发现她浑身颤抖,差不多要哭了。于是他突然想到,他应该去拜访那位神秘的教授,要求他把男孩打发回家。紧接着他又想到,一旦到了宅子里面——到了同行们中间——他可以理所当然地接受留宿一晚的好意。不管他的思路是怎样的,总之,他在脑海里幻想拜访莱斯宅第的情形,觉得这个决定是有价值的。他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女人。
“太谢谢您了,先生,真的,”女人说,“如果您好心把哈利送到门外,看着他上路再离开,那就再好不过了,先生。他那么害怕教授,只要您把身子一回过去,先生,他就不敢走了,如果他们没有主动打发他回来的话。”
兰塞姆儘量让女人放心。他弄清了大约再走五分钟就能在左侧看到莱斯宅第,便跟女人告别了。刚才站着不动,身体有点发僵,他忍着疼痛、一步一挪地出发了。
道路左侧看不见一丝亮光——什么也没有,只有一马平川的田野,还有一大片黑黢黢的东西,在他看来像是矮树林。他花了五分多钟才走到近前,发现自己弄错了。有一道漂亮的篱笆把它跟道路隔开,篱笆里是一扇白色的大门。他仔细打量大门,发现耸立在他头顶上方的不是一片矮树林,而只是一道狭长的树木,透过它们能看见星星点点的夜空。这下他越发可以肯定,这就是莱斯宅第的大门,这些树木把宅子和花园围在中间。他推了推门,发现是锁着的。他犹豫不决地站了片刻,周围的寂静和越来越浓的夜色使他心里没底。他虽然感觉疲惫,但第一个打算还是继续前进,一直走到斯德克。可是,他已经答应那个老妇人要去完成一项棘手的任务。他知道,如果硬闯,他也能从篱笆里钻进去。但他不想这么做。冒冒失失地闯进某个退休的怪人家里——这怪人居然在乡村还把大门紧锁——跟他们讲述这个荒唐的故事,说某个歇斯底里的母亲眼泪汪汪,就因为她那白癡儿子收工晚了半个小时!别人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十足的傻瓜。可是,照目前的情形,他显然不得不进去,而带着行李是不可能钻篱笆的,于是他就把包拿下来,从大门上面扔了进去。刚一扔完,他又发现其实自己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——现在,哪怕只是为了拿回他的行李,他也必须闯进花园里去了。他很生那个女人的气,也生自己的气,但他还是趴下来,四肢着地,开始往篱笆里爬。
钻篱笆比他原来想的还要麻烦,几分钟后,他在篱笆内黑黢黢的潮湿地面上站起身,浑身被芒刺和荆棘扎得火辣辣地痛。他捡起行李,摸索着朝大门走去,这才开始第一次仔细打量周围的环境。车道比树底下要亮一些,他很容易就看到一座很大的石头房子,跟他之间隔着一大片疏于管理、杂草丛生的草坪。车道在他前面一点的地方分成两条——右边一条蜿蜒通向前门,左边一条径直往前,显然是通向房子的后面。他注意到这条小路上布满一道道深深的车辙——现在里面汪着积水——似乎有沉重的货车在上面开过。另一条路上则覆盖着厚厚的青苔。他顺着这条路朝房子走去。房子本身没有透出灯光:有的窗户安着百叶窗,有的既没有百叶窗也没有窗帘,就那么空洞洞地敞着,而所有的窗户都毫无生气、毫无热情。唯一显示有人居住的,是房子后面冒出一股青烟,烟很浓,不像是居家厨房,而像是工厂的烟囱,或至少是洗衣房。显然,莱斯宅第这种地方,是绝对不可能邀请一个陌生人留宿的,兰塞姆已经浪费了一些时间在这里探险,如果不是他倒楣地答应了那个老妇人,他肯定就转身离开了。
他走上通向深深的门廊的三级台阶,按响了门铃,等待着。过了一会儿,他又按门铃,然后在横贯门廊一侧的木头长凳上坐了下来。他坐了很长时间,虽然夜色柔和,星光灿烂,但他脸上的汗已被吹干,肩头隐隐感觉到一丝凉意。他已经非常疲倦了,也许是因为太累,他没有站起来第三次去按门铃,此外还有花园里令人舒心的寂静,夏夜天空的美丽,以及附近某个地方不时传来的一只猫头鹰的叫声,似乎更加强调了周围的一片静谧。渐渐地,他已经感到有点昏昏欲睡了。突然,他猛地警醒过来。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动静——一种忙乱的、闹哄哄的声音,使他模模糊糊地想起球场上的争夺。他站起身。现在这声音已经毫无疑问了。有几个穿靴子的人在打斗、摔跤,或进行某种比赛。同时他们还在叫喊。他听不清喊的是什么,只听见几个狂怒的、气喘吁吁的男人发出单音节的吼叫。兰塞姆不是一个喜欢猎奇的人,但他已经决定自己应该调查一下事情的原委。就在这时,传来一声高亢得多的喊叫,这次他听清了,“放开我。放开我”,一秒钟后,“我不进去。让我回家。”
兰塞姆扔掉行李,跳下门廊的台阶,拖着僵硬酸痛的双腿,儘快地往房子后面奔去。那条布满车辙和水洼的小路通向一个院子般的地方,但院子周围的附属建筑多得有点不正常。他似乎瞥见一个高高的烟囱,一道透出火光的矮门,还有一个圆乎乎的庞然大物,在星空的衬托下黑压压的,他认为是一座小型气象台的圆顶。接着,所有这些都从他脑海中消失了,因为三个扭打成一团的男人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他面前,他差点儿跟他们撞了个正着。兰塞姆只看了一眼,就确信中间的那个正是老妇人的儿子哈利,他正在拼命挣扎,而另外两人揪住他不放。兰塞姆很想理直气壮地大声质问,“你们干吗欺负这个男孩?”可是话一出口,却变成了——“喂!我说!……”——而且底气明显不足。
扭成一团的三个人立刻分开了,男孩哭哭啼啼。“我想问一句,”另外两人中又高又壮的那个说,“你是什么人,跑到这里来做什么?”他声音里带有的那些特徵,正是兰塞姆很遗憾地欠缺的。
“我是出来旅行的,”兰塞姆说,“我答应了一位可怜的女人——”
“妈的,什么可怜的女人,”对方说,“你是怎么进来的?”
“钻篱笆,”兰塞姆说,他觉得有些恼火,这倒使他的底气足了一点,“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,但是——”
“我们应该在这地方养一条狗。”那个壮汉不理睬兰塞姆,对他的同伴说。
“如果不是你坚持要拿鞑靼人来做实验的话,我们倒是应该养狗。”一直没有说话的那个男人说。他和另外那个差不多高,但身形较瘦,而且看上去比那一个年轻。兰塞姆觉得他的声音听着有点耳熟。
兰塞姆重新开口说道,“是这样的,我不知道你们在对这个男孩做什么,但是你们早就应该打发他回家了。我丝毫不想干涉你们的私事,但是——”
“你是谁?”壮汉吼道。
“如果你问我的名字,我叫兰塞姆。我——”
“啊呀,”较瘦的那个人说,“该不是原来在维登肖的那个兰塞姆吧?”
“我在维登肖上过学。”兰塞姆说。
“你一说话,我就觉得好像认识你,”较瘦的那个人说,“我是狄凡。你不记得我了吗?”
“当然记得。我应该记得!”兰塞姆说。两人握手,带着这类见面时惯有的做作的热情。实际上,在兰塞姆的记忆里,他上学的时候一直对狄凡没有好感。
“真感人,是不是?”狄凡说,“在斯德克和纳德比的荒郊野外竟然邂逅故友。这种时候,我们难免喉头哽咽,想起星期天傍晚的教堂。或许,你还不认识韦斯顿吧?”狄凡指着他那位身材粗壮、声音宏亮的同伴。“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韦斯顿,”他又补充道,“你知道的。伟大的物理学家。早饭用爱因斯坦抹面包,喝一杯薛定谔的血浆。韦斯顿,请允许我介绍我的老校友兰塞姆。埃尔温•兰塞姆博士。大名鼎鼎的兰塞姆,你知道的。伟大的语文学家。早饭用耶斯佩森抹面包,喝一杯——”
“我不懂这些玩意儿。”韦斯顿说,他仍然揪住倒楣的哈利的衣领不放。“如果你指望我说我很高兴看到这位擅自闯进我花园的人,你注定要失望了。我才不关心他以前上过哪所学校,现在又把应该用来做研究的钱,花在哪一门不科学的荒唐学问上。我只想知道他跑到这里来做什么,然后我就再也不想看见他了。”
“别犯傻了,韦斯顿,”狄凡用比较严肃的声音说,“他的意外闯入正合时宜。兰塞姆,你千万别在意韦斯顿的坏脾气。他粗鲁的外表下麵藏着一副仁慈的心肠呢。你肯定愿意进来吃点什么喝点什么,是不是?”
“太感谢了,”兰塞姆说,“可是这个孩子——”
狄凡把兰塞姆拉到一边。“是个半傻子,”他压低声音说,“干起活来像头牛,但动不动就犯病。我们只是想把他弄到洗衣房去,让他在那里安静地待上一小时,恢复正常。他目前这种状态,可不能让他回家。我们都是出于好意。如果你愿意,可以马上领他回家——然后你再回来,在这里留宿。”
兰塞姆觉得非常困惑。眼前的这一幕透着蹊跷可疑,令人不快,使他相信他无意中发现了某种犯罪行为;但是另一方面,他这个年龄和阶层有一种非理性的、却又根深蒂固的偏见,认为这种事情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,绝不会发生在普通人的生活中,更不会跟教授和老校友扯上关係。就算他们在虐待那个男孩,兰塞姆也不可能硬把孩子从他们手里夺过来。
这些想法在他脑海里一一闪过时,狄凡一直压低声音跟韦斯顿说话,但声音低得恰到好处,正适合当着客人的面商量如何安排接待。最后,韦斯顿粗声粗气地表示同意。兰塞姆的疑惑之外又加上了社交方面的尴尬,他转身想说点什么。但韦斯顿已经在跟男孩说话了。
“今晚上你惹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,哈利,”他说,“在一个管理严谨的国家里,我知道怎么处置你。管住你的舌头,别再哭哭啼啼。如果你不想去洗衣房,就不用去了——”
“不是洗衣房,”那傻孩子抽抽嗒嗒地说,“你知道不是。我再也不想进那东西里去了。”
“他指的是实验室,”狄凡插进来说,“有一次他闯了进去,被不小心关在里面几个小时。不知怎地,那把他给吓坏了。你知道的,瞧,可怜的印第安人。”他转向小男孩,“听着,哈利,”他说,“这位仁慈的先生休息一会儿之后就带你回家。如果你进来,在厅里安安静静地坐下,我会给你一点你喜欢的东西。”他模仿酒瓶塞被拔出来的声音——兰塞姆记得狄凡当年在学校就表演过这个把戏——哈利立刻发出心领神会的婴儿般的傻笑。
“把他带进来。”韦斯顿说,转身走开,进了房子。兰塞姆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过去,狄凡让他放心,说韦斯顿肯定会很高兴见到他的。这是一句显而易见的谎话,但是,兰塞姆对休息和饮料的渴望很快就战胜了他在社交方面的顾虑。他跟着狄凡和哈利走进房子,片刻之后,他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扶手椅上,等着狄凡去拿饮料点心回来。
他被引入的那个房间,看上去既奢华又破败,不伦不类。窗户上装着百叶窗,没挂窗帘,地板上没铺地毯,散落着包装箱、刨花片、报纸和书籍,墙上留着以前挂图画和放家俱的印记。但另一方面,仅有的两张扶手椅绝对价值不菲,在桌上乱糟糟的杂物中,既有雪茄、牡蛎壳和空的香槟酒瓶,也有罐装浓缩牛奶和打开的沙丁鱼罐头,还有廉价的陶器、残缺不全的麵包、香烟头和留着残茶的茶杯。
两位东道主似乎走了很长时间,兰塞姆沉浸在对狄凡的回忆中。他对狄凡的那种反感,就像我们对一个自己小时候短暂地崇拜过,但很快就不再崇拜的人的感觉。狄凡比别人早半个学期精通了那种幽默,对学长们的多愁善感和理想主义的行为作派大加摹仿和嘲弄。几个星期里,他口里的“老地方”、“玩一局”、“白人的责任”、“正直行为”把大家都迷得神魂颠倒,包括兰塞姆。但是兰塞姆在离开维登肖之前,已经开始发现狄凡是个乏味的家伙,到了剑桥就儘量躲避他,常常纳闷这样一个华而不实、肤浅平庸的人,缘何竟能如此成功。蹊跷的事情接踵而来,狄凡被选入莱斯特董事会,更加蹊跷的是,他的财富暴增。他早就抛弃剑桥去了伦敦,想必成了“伦敦城里”的一个人物。偶尔会听到他的消息,提供消息的人通常要么会说,“狄凡是个绝顶聪明的家伙,有他自己的一套”;要么就会郁闷地评论道,“我始终搞不明白,那个人怎么会爬到今天的位置”。兰塞姆从刚才院子里简短的对话来判断,他的老校友几乎没有什么改变。
门开了,打断了他的思路。狄凡一个人走了进来,手里端着託盘,託盘里有一瓶威士卡,还有玻璃杯和苏打水。
“韦斯顿在找吃的东西。”他把託盘放在兰塞姆椅子边的地板上,自己动手开酒瓶。兰塞姆已经渴得要命了,却发现这位东道主属于那种令人恼火的人,他们一开口说话就会停止手头的动作。狄凡用螺丝锥的尖头去撬包在瓶塞上的那层银纸,然后停住手问道:
“你是怎么跑到这个穷乡僻壤来的?”
“我在徒步旅行,”兰塞姆说,“昨晚睡在斯托克林地,本来希望今天能在纳德比过夜的。他们不肯给我安排床铺,所以我就想去斯德克。”
“上帝啊!”狄凡惊歎,螺丝锥仍然闲置不用。“你这么做是为了钱呢,还是因为你是个受虐狂?”
“当然是为了快乐。”兰塞姆说,目不转睛地盯着仍然没有打开的酒瓶。
“这份乐趣能够解释给外行人听听吗?”狄凡问,总算想起来扯掉了一小片银纸。
“我说不好。首先,我喜欢随意地漫步——”
“上帝啊!你肯定会很喜欢军队。一路行军到某个地方,对不对?”
“不,不。跟军队正好相反。军队里最关键的是,你没有片刻的独处时间,而且你永远不能选择自己要去哪里,甚至不能选择走在道路的哪一部分。而徒步旅行的时候,你是绝对独立的。你愿意停就停,愿意走就走。从头到尾,只有你自己,不用考虑任何人,也不用跟任何人商量。”
“直到某天晚上,你发现旅馆里有一封电报等着你,上面写着‘速归’。”狄凡说,终于把银纸剥掉了。
“除非你傻到留下一大堆地址,并且真的去了那些地方!对我来说,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事情,就是电台里广播说,‘估计正在英格兰中部地区某处漫游的埃尔温•兰塞姆博士请注意——”
“我开始有点明白了,”狄凡说,停住了正在拔瓶塞的手,“如果你是做生意的,这样就行不通。你可真是个幸运鬼!可是,你真的就能这样突然消失?没有妻子,没有孩子,没有年迈而慈祥的父母,以及诸如此类的一切?”
“只有一个已婚的妹妹在印度。还有,你要知道,我是一名大学导师。而你应该记得,在假期当中,大学导师几乎相当于一个不存在的生物。学校不知道也不关心他在哪里,别人就更不当回事了。”
随着一记欢欣鼓舞的声音,塞子终于从瓶口拔出来了。
“要多少请关照一声。”兰塞姆把杯子递上前时,狄凡说道,“但我觉得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情况。你真的是说没有一个人知道你在哪里,什么时候回去,没有一个人能够找到你吗?”
兰塞姆点点头,狄凡已经把苏打水瓶拿在手里,突然骂了一声。“倒楣,这是空的,”他说,“你不介意加水吧?我得到炊具室去弄点水来。你愿意要多少水?”
“把杯子加满,劳驾。”兰塞姆说。
几分钟后,狄凡回来了,把这杯耽搁已久的饮料递给兰塞姆。兰塞姆满足地歎了口气,放下喝了一半的杯子,说狄凡选择的居所至少跟他选择的度假方式一样古怪。
“差不多吧,”狄凡说,“但是如果你了解韦斯顿,就会发现与其跟他争论,还不如跟着他走省事。这就是所谓‘强硬的同事’。”
“同事?”兰塞姆好奇地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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